俗话说,拿人钱财,替人消灾,律师尤为突出。他们拿了当事人的钱,就要为当事人说话,故在出庭辩护时,就把大事化小,小事化无,“初次犯罪,请从轻判处”更是他们的口头禅。
我刚到法院工作时,常听到老法官说一些律师界的笑话。他们说,过去,有一名律师,出庭为一个杀人犯辩护时,竟然说“初次杀人,请从轻判决”之辩护意见。当时,法官也不含糊,冲律师说道:照你说,要杀几个才从重判决呀。“初次杀人,请从轻判决”一时成为笑柄。
我也说两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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