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史有什么用处?这个轻佻的责难常常令号称智慧的历史学家感到气恼,因为回答这个责难并不容易。二战期间,法国史家、年鉴学派的创始人布洛赫投身于反抗纳粹的抵抗运动,在用枪拯救祖国的自由的间隙,写了一本小书,题目就叫《为历史学辩护》,不知道是不是他觉得要拯救自由首先需要拯救历史学。不管怎么样,布洛赫的辩护并没有让历史学家们彻底摆脱这个困扰。
布洛赫难以成功的原因之一根源于现代历史学本身。因为现代历史学被限定为只能是对过去发生的一切的纯粹客观记录,对历史学家的写作意图予以坚决抵制。有的历史编撰者和研究者们,在“客观”、“真实”的标准要求之下,排比罗列史料,再缀以几句事后诸葛亮式的诠释,就构造出自己的历史学。他们认为只有这样的日积月累才可能建造一座“通天塔”,揭示“天道”的秘密。这种剪刀-浆糊历史学被柯林武德戏称为前培根式的历史学。
这种历史学注定只能生存于专业小行会之中,读者自然有理由质问这样的历史用处何在?于是,人们开始自发地创造属于他们的历史。对市民而言,男人们从曾国藩、三国中找到了争权夺利的策略和计谋,或者狠、忍之类的人生“哲学”,为自己打气鼓劲;女人们和辛苦的白领们从孔子和庄子中寻求精神抚慰,用他们来稍稍舒缓一下残酷的职场生涯积累的紧张情绪。虽然历史是我们民族的宗教,只有在从祖先到后代的血脉长河中,从过去到未来无穷的时间里,我们才能找到自己,才能让我们短暂的生命获得永生。但我们的历史书写却不再给我们提供这样的滋养。
在古代,历史学不仅没有遭到这样的诘难,历史学家还常常被视为智慧的象征。在但丁的《神曲》中,罗马史家塔西佗具有洞察一切的智慧和理性。在中国的传统中,众所周知,“史”是最重要的经典之一,它可以知兴衰,可以“资治”。“观之上古,验之当世,参之人事。”,可以“察盛衰之理,审权势之宜,去就有序,变化因时,故旷日长久,而社稷安矣。”大饥荒期间,刘少奇曾忧心忡忡地对毛泽东表达了他对被写入史书的恐惧。
与古代相比,现代史书的撰写发生了很大的变化。历史被认定为是一个不断进步和演变的自然过程。在这个过程中,蕴藏着一些神秘的客观规律。为了保证在探求这个规律时,史家是客观和科学的,“人”逐渐被逐出了历史。这当然是现代学科发展进步的结局。历史记载的内容和精神也随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。中国古代传记体的史书常常记述人的德性和作为,如勇敢、荣誉、智能、节制等。而且,史家总是怀着对天道敬而远之的清醒,“天行有常,不以尧存,不以桀亡”,“岂有苍苍不可问之天哉”。王夫之说得更干脆:“生有生之理,死有死之理,治有治之理,乱有乱之理,存有存之理,亡有亡之理。天者,理也;其命,理之流行者也……夫国家之治乱存亡,亦如此而已矣。”由是我们得知古代的史家并非不讲“理”的。正是在他们的撰述中我们懂得了古老的习俗、律令和制度是如何浸润于民族的血液之中,我们也体会到了:“耕种土地的贫农,其血管中有着好几个时代的血液,这样,他正像和‘牛’是兄弟一样,和我们也是兄弟。”
古代和现代历史撰写的另一个重要区别是历史编撰者身份的变化,黑格尔对此有很精辟的说明:现代的历史家多是头脑单纯的编年史家,他们绝不参加积极的公共生活,相反地,古代的历史家却是积极参加公共生活的。
更为重要的是,古代的人对历史的看法也与现代有着很大的分别。古人曾说:欲亡其国,必先亡其史。这个说法或许偏激,但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古代世界的实情。正如识者所见:“在古代世界里,如果把一种文明比作一个政体,撰写政治史的根本作用就是为一国文明理出来一个秩序,换言之,就是为一国文明立法。那么,撰写政治史的传统可谓是这个政体的宪法。其实,大凡政治史撰家似乎都具有为民族立法乃至为万民立法的意图。”曾国藩也曾经说过,何为经世?习礼而已。在中世纪的修道院里那些默默搜寻、注释古代希腊、罗马典籍的作家曾经是基督教最害怕的敌人,因为“他们在对古代典籍不动声色的爬疏和研究中延续着古代世界的生命﹐从而培植了能够抵制乃至颠覆基督教文明秩序的最坚韧的力量。”而在这些典籍当中最鲜活、最有力的武器就是记载着他们祖先嘉言懿行的那些异教史书。
顺便说一句,文艺复兴对人的解放,往往被阐释为确立了人的欲望的正当性,把人从神和上帝的笼罩下解放出来了,粉碎了中世纪教会的蒙昧统治。文艺复兴的另外一面却被有意无意地回避了。在那个时代,解放人,是为了恢复人在希腊、罗马时代的德行和成就那样的功业,是对一个伟大的政治共同体的想望,是对基督教贬抑人的言、德、功和毒害人的政治品格的仇恨。他们对人的解放不是为了让人像动物一样的纵欲,而是为了让人恢复对自由的渴望和信心。
就此观之,或许我们就多少可以理解为什么孔子做春秋而能够使乱臣贼子惧,为什么司马迁敢说:“究天人之际,通古今之变。”历史是我们的宗教。而今天,史家再也没有这样的史识,我们的宗教将何以延续?